兒童之家照顧服務
簡介
服務宗旨
服務目標
服務對象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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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照顧
由一對夫婦及其他家舍職員參與照顧兒童,採用家庭模式管理方法,讓兒童在接近一般正常家庭的環境及氣氛下生活。 -
日常起居照顧
入住兒童之家的兒童,其生活與一般兒童無異。透過安排,他們會接受正常學校教育,亦須分擔一般家務。每位兒童之健康、學業、社交、情緒及行為等問題均會獲得適當之照顧。 -
輔導及福利計劃
兒童之家社工及家舍家長均會為個別兒童提供輔導及指導服務,並參與制定其福利計劃,定期檢討每位兒童的留住需要。同時,為個別有特殊需要兒童安排臨床心理服務及/或由社工負責之主題性小組/活動,以提供適切支援。 -
社交及康樂活動
為幫助發展兒童的潛能,兒童之家亦會為兒童安排各類有益身心之活動。包括上圖書館︑參觀各類博物館及展覽館、學習操作電腦、文化藝術節目欣賞、郊遊、燒烤、游泳、球類活動、宿營、聯歡會、生日會等︒ -
單位年度計劃
每年度由4月開始推行「單位年度計劃」,以主題形式就服務發展、職員發展及主題活動等範疇推行有關之活動。
服務人員
服務時間
服務費用
兒童在兒童之家內之住宿及膳食費用全免,惟其家長或監護人須負擔兒童個人的一切雜項開支。
申請及退出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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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兒童之家服務者,可向社會福利署或各非政府機構有關家庭、兒童及青少年之福利服務單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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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請必須經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辦理。本會收到轉介申請後,將透過轉介社工約見兒童及其監護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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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初步接納申請後,兒童之監護人/家屬須自行替該兒童安排體格及健康檢查,所有費用亦須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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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之監護人/家屬亦須安排該兒童就讀於兒童之家所在區域內或經商討後作特別安排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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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之兒童於完成有關手續後,將獲安排儘快接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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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或其監護人/家屬如欲於住宿期間終止服務,可向兒童之家社工及轉介社工提出要求,以便作出安排。同時,本會亦可因應個案情況,並經與有關方面商討後,作出終止服務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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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心理服務及由社工負責之主題性小組/活動,由本會作內部轉介,並由有關臨床心理學家和註冊社工按個案情況開展及結束服務,兒童及其監護人/家屬亦可向兒童之家社工提出終止服務。
服務單位